为进一步加强江川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县的相关政策现将江川县2012年卫生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人才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江川县2012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二、引进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