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昭通市市级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试行)》(昭组通〔2011〕91号)精神,结合人社局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空缺科级岗位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我局正科级干部空缺岗位采用竞争上岗方式选拔。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为依据,认真贯彻《昭通市市级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试行》,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竞争上岗的程序,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任用空缺职位的科级领导干部。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4.公平、公开、民主、竞争、择优;
5.民主集中制;
6.依法办事;
7.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竞争上岗职位设置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科长 1名
农村社会保险科科长 1名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常务副院长 1名
信访科科长 1名
农民工工作科(市农民工工作办公室)科长 1名
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主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名
市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