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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招聘特色专业教师的公告
来源:鹿城区教育局 2010-11-17 编辑:zhoupanyu 【字体:小 大】
为加强鹿城区中小学特色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温州市鹿城区人事劳动局、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色专业教师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关于公开招聘特色专业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鹿城区中小学特色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温州市鹿城区人事劳动局、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色专业教师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热爱学生,具有爱岗敬业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教师的基本素养和专业素养;

    (三)具有良好的教师气质,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二、招聘具体岗位和要求(见附件一)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0年11月22日- 11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
    鹿城区教育局1号楼二楼(纱帽河99号)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
    2.交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3张。
    3.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三),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
    4.各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不开考。
    5.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10年11月23日。
    四、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戏剧表演专业教师考试方法
    考试形式分为笔试、音乐素质考试和教学实践考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涉及相关专业理论知识。
    2.音乐素质考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朗诵、命题小品。
    笔试成绩(20%)加音乐素质考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5名对象参加教学实践考试(不足5人的则全部参加教学实践考试)。
    3.教学实践考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4.确定入围人员
    教学实践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20%+音乐素质考试成绩×30%+教学实践考试成绩×50%)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予以公示。遇总成绩同分的,以教学实践考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教学实践考试成绩亦相同,则以音乐素质考试成绩高分者优先。
    (二)跆拳道、羽毛球、乒乓球、国际象棋教练考试方法
    考试形式分为笔试、综合素质评分和教学实践考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涉及相关理论知识。
    2.综合素质评分。满分为100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二)
    笔试成绩(30%)加综合素质评分(2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5名对象参加教学实践考试(不足5人的则全部参加教学实践考试)。
    3.教学实践考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4.确定入围人员
    教学实践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综合素质评分×20%+教学实践考试成绩×50%)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予以公示。遇总成绩同分的,以教学实践考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教学实践考试成绩亦相同,则以综合素质考试成绩高分者优先。
    (三)市场营销、鞋类设计与工艺专业教师考试方法
    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教学实践或实践操作考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涉及相关理论知识。
    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5名对象参加教学实践或实践操作考试(不足5人的则全部参加教学实践或实践操作考试)。
    2.教学实践或实践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3.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40%+教学实践或实践操作考试成绩×60%)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予以公示。遇总成绩同分的,以教学实践考试或实践操作考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教学实践考试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五、体检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负)。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根据总成绩依次替补。
  六、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七、公示、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教育网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鹿城区人事劳动局、鹿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262806  88990920 
 
温州市鹿城区人事劳动局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2010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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