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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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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员一经录用,列入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事业编制,由本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享受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其中,对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学院将给予适当的安家补贴。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教学岗位和非教学岗位采用不同程序和办法。 (一)非教学岗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11月30日止。应聘者可填写表《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见附件2),并发送电子邮件至:rbc@zj-art.com或rbczjart@sina.com。同时将报名表原件、近期两寸免冠彩照一张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科研、获奖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人事处。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各岗位合格人员名单。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在学院校园网(www.zj-art.com)上公布。如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分科目相关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评委当场打分。 考试结束后,按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名单并在学院校园网上公布。考试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为不合格,不入围体检环节。
4、体检。由人事处统一安排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5、考核。对于体检合格人员,人事处安排为期15天的业务实习,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
1、报名。应聘者可填写表《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二)》(见附件3),并发送电子邮件至:rbc@zj-art.com或rbczjart@sina.com。同时将报名表原件、近期两寸免冠彩照一张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教师资格证(持证者在同等条件下可能优先聘用)、科研、获奖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人事处。
2、资格审查。由人事处会同相关教学部门,根据应聘者的材料确定人选并及时安排时间进行面试。面试形式主要为试讲。
3、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结合各教学部门推荐意见,经审核后,按照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5、考核。对体检合格者,学院安排进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应聘资格所要求的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6、拟聘用人员公示。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浙江省文化信息网及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201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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