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指标
海曙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全民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从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全日制2012届博士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宁波市生源,即参加高考时户口在宁波市;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学生工作任职经历;
6、曾获得学院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或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7、专业要求:土木工程类专业。
三、引进办法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1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海曙区住建局(民通街101号3楼办公室一、办公室五)。
3、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提供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学生工作任职经历相关证明;
(5)荣誉称号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一寸免冠彩照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