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新仓镇人民政府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新仓镇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经市人事局批准,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新仓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农学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新仓镇统计与信息中心工作人员1名:财会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持有会计上岗证或统计上岗证,二年以上工作经历(含二年)。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招聘职位工作;
2、身体健康,年龄18至35周岁(1973年2月6日至1991年2月6日期间出生),平湖户籍;
3、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经主管部门批准。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市人事局和新仓镇共同组织实施,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2、笔试。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满分为100分。统计与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 占50%,会计专业知识,占50%,合计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各职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实施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考察。面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各职位根据总成绩次序(如出现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5、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在公示前由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依次替补。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手续
1、报名时间:2009年2月6日8:30—15:00,中午不休息;
2、报名地点:平湖市职业中专人才交流大会现场(当湖街道南市路311号);
3、报名手续: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或学校就业推荐表、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照1张。
五、其它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招聘的考生成绩等事宜都将在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人:陆爱民 电话:0573-85706129
新仓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