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杭州市拱墅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2名(财政管理岗位和计算机管理岗位各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身体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规定的资格条件:
1、财政管理岗位,性别不限,浙江省常住户口,28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财政学、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计算机管理岗位,性别不限,要求浙江省常住户口,28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计算机专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或“211”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方式与报考程序
1、报名时间与地点。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地点在杭州市拱墅财政局609办公室(杭州市拱墅区霞湾巷杭办大厦2号楼)。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考人员需持报名表(样张附后,可从拱墅人才网下载,)和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材料等原件、复印件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接受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合格后,当场领取准考证。
4、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比例的,酌情调整、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并在拱墅人才网上进行公告。
三、笔试
笔试考一科:综合基础知识(含材料作文)。时间为2010年11月20日半天,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于2010年11月26日左右在拱墅人才网上公布。以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四、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拱墅区人事局进行。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