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东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为了适应江东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合理配置高素质的专业队伍,根据《江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东政办发[2009]98号)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精神强,具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2、201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要求专业对口,执业类别符合所从事岗位及专业要求。
3、身体健康,政历清白,硕士研究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要求40周岁及以下(年龄截止时间为报名日)。
4、入学前与单位签订了定向、委培合同,或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经原接收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后方可报考。
二、招考岗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人数 |
专业 |
其他资格条件 |
宁波市眼科医院 |
眼科医生 |
2 |
眼科学 |
应届博士研究生 |
4 |
眼科学 |
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宁波健民肛肠医院 |
肛肠科 |
1 |
普外、肛肠外科或中西医结合肛肠方向 |
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江东区妇幼保健院 |
儿科 |
1 |
儿科学 |
江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卫生检测 |
1 |
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环境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时要求之前的本科学历为预防医学专业。 |
合计 |
9 |
三、程序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