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缴费确认
时间:2011年11月11日9时-11月13日12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考生须缴纳40元考务费(浙财综字[2007]2号)。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1年11月15日0时-11月16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6、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11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150分钟,内容为行测和申论,满分为100分。
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45分,笔试总成绩低于45分者不得进入面试。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7、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我局组织招录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资格复审须带的证件为: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须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职位所要求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接受资格审查。
除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合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若合成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9、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10、考核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考核。考核以综合考核为主,具体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规定执行。考核由市人力社保局委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