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满足我市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报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了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指标
共计划招聘48名事业编制人员,其中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15名,市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33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
5、户籍以2011年11月1日所在地为准。对尚未落户的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准;
6、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是指:2011年11月1日前,在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满2年以上的经历;或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满2年。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7、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详见各单位招聘职位要求。
8、我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1年11月2日8时-11月6日17时。
报名网址:报考者登录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2011年下半年奉化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在此期间,考生可以改选招聘职位,招聘单位不作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11年11月7日9时-11月8日17时。
市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1年11月9日9时-11月10日15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