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100分。
3、笔试加分:笔试后,对公开招聘到我市农村、社区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予以笔试总成绩加3分;对公开招聘到我市农村、社区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予以笔试总成绩加5分。
六、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入围资格),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若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龙湾区人事劳动局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含加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七、确定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的60%、面试成绩的40%计算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加分、面试成绩顺序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在体检3天前确认放弃资格的,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按上述要求)依次替补。
八、体检、考察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