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2011年11月10日至11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到浙江交响乐团五楼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电话、信函、网上报名、他人替代均不受理。)(详细地址、邮编、联系人见本公告联系方式部分。)
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户口本、个人详细简历、学历证书、其它相关有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件的正件、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一律不退还);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两寸彩照各一张。
2、资格审查。本团对现场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在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通过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合格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准考证。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报名时当场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现场演奏(含素质测评)形式。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应聘者自备曲目(古典曲目和现代曲目各一首)占总分数50%;应聘者现场视谱演奏(曲谱由乐团招聘小组准备),占总分数20%;应聘者提交跟本专业有关的材料,包括获奖资料和之前参加过社会实践的材料等,供专家测评,占总分数10%;应聘者现场综合表现力,占总分数的20%。
考试最低合格分为75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考试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布参加考试结果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各岗位入围体检人员按1:1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