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如有不合格者,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五)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文化厅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杭州市曙光路29号商务楼五楼(邮编:310007)
联系电话:0571-85119613(陈老师)
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