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开选聘
(1)笔试
时间:4月15日上午9:00—12:00
由省里统一命题和阅卷。考点统一设在市里。笔试科目设1门,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总分为100分,根据实际情况,由省里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没有达到2:1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核减的岗位计划数可跨类别、跨县(区)进行调剂。报考人员在4月11日至4月14日期间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由市在4月24日对外公布。
(2)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对象,各县(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3)面试
时间:5月5日上午9:00开始,一天内完成。
各县(区)自行组织面试。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4)体检、考核
时间:6月底前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和考核由各县(区)自行组织。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标准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如体检、考核不合格,在参加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岗位选择、公示、聘用
时间:7月底前
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岗位类别,根据总成绩,由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选择乡镇(街道)的社区(村)岗位。如有本人放弃选岗的,在参加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核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于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所在乡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且2个聘用期满后,未进入社区(村)“两委”班子的人员,原则上不再续聘。聘用期间的年总收入一般不低于当地上一年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含规模以上私营单位)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