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国家、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及规定,3月19日组织部门会同人力社保部门对2012年慈溪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择优选聘职位相关考生进行了体检,现将体检结果予以公布,并把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体检结果为 “进一步检查”的,须进行相关体检项目检查后确定体检结果。
二、体检结果为“建议复检”的,可以在公布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即3月27日前)向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本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申请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怀孕考生根据有关规定,须待分娩后补检相关体检项目。
四、进一步检查、复检费用由受检人自理。进一步检查和复检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联系电话:63938221;监督电话:63980618。
中共慈溪市委组织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体检结果 备注
1 潘挺 男 合格
2 鲁逸珣 女 进一步检查
3 陈天羽 男 合格
4 景梦梦 女 合格
5 楼望望 女 放弃体检
6 孙虹奕 女 合格
7 陈晓瑾 女
——— 除X光外,其他项目体检合格
8 胡益波 男 合格
9 徐华超 男 合格
10 胡彬彬 男 合格
11 陈若伟 男 合格
12 陆雨濛 女 合格
13 王海军 男 建议复检
14 房巍慧 男 建议复检
15 岑超娜 女 合格
16 潘玲 女 进一步检查
17 罗向明 女 合格
18 王鲁 女 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