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笔试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时间定于2012年4月22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可在2012年5月7日后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 :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由我单位通知相关人员。
2、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为文字综合能力、专业能力和岗位的适应性等。其中,对文字综合能力的考查将通过现场写作形式进行。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在省发改委网站公布面试结果和入围人员名单。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四)体检及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发改委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杭州市学院路60号(邮编:310012)
联系电话:0571-81950755(毛 丹)
监督电话:0571-87050363(驻发改委纪检组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