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湖北长江清淤疏浚工程有限公司2010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湖北长江清淤疏浚工程有限公司于1999年11月成立,为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下属国有企业,总资产近3亿元。公司资质及经营范围为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河湖整治、堤防工程施工专业壹级等。
根据《湖北长江清淤疏浚工程有限公司2010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方案》的计划要求,对安全工程师、水利水电、施工等岗位技术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描述 |
招聘
人数 |
专业 |
学历
要求 |
其他 |
是否在职 |
招聘
方式 |
用人单位 |
笔试 |
面试 |
1 |
安全工程师 |
从事公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具备安全管理专业知识,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具备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与管理能力,能够编制安全管理文件。5年以上工作经验。 |
1 |
安全相关专业 |
大专以上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不限 |
|
√ |
|
2 |
设备管理 |
主要从事船舶等设备管理 |
1 |
轮机或机械工程自动化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CET-4、6 |
应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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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利水电
施工 |
主要从事现场施工管理 |
2 |
水工建筑或施工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CET-4、6 |
应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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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测量 |
主要从事工程测量 |
1 |
测绘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CET-4、6 |
应届 |
|
√ |
|
5 |
环境 |
主要从事有关环境技术方面的工作 |
1 |
环境工程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CET-4、6 |
应届 |
|
√ |
|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
(三)身体健康;
(四)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岗位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为二类及以上院校统招全日制毕业生,且毕业时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六)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方式及要求
(一)招聘信息发布
(三)资格初审
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填写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公司综合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以上岗位考试均为面试。
面试小组听取应聘者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所学专业情况,并用提问的方式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能力考察。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45分钟。
面试时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学生个人成绩登记单(须加盖学校公章)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书必须是原件),以便确认。
应聘者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体检费等均自理。
(五)体检
考核后,应聘者须在本公司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招聘工作组可采取到其学校或外调等手段,进一步考察明确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经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八)签约聘用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终止聘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特一号湖北长江清淤疏浚工程有限公司综合部
邮编:430019
联系人:郑庄027-82820192
联系人:陈捷027-82820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