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
不再享受笔试加分
大学生“村官”参加公务员考试是否可享受加分?记者昨日获悉,我市今年下半年公务员招录只有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的少数民族报考者和“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论文获奖者,可享受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本次报考中不享受笔试加分等优惠政策。据了解,此项政策的依据是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这份文件明确规定,“今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既可报考定向考录的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不再实行加分等优惠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本月6日~8日分别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加分确认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人员名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19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