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淮南市公开选聘1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公告
按照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办秘〔2010〕56号)精神,2010年淮南市公开选聘1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人数
2010年公开选聘1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选聘名额分配如下:
田家庵区13名,大通区15名,谢家集区16名,八公山区6名,潘集区40名,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10名。
(二)选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8日以后出生)的高校毕业生。鼓励和支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带科研项目和技术服务农村。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良好;
2、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能胜任基层工作岗位。
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和受学校表彰的优秀毕业生,以及与新农村产业结构相应专业的毕业生优先选聘。
二、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