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
任职笔试分数线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导办:
根据《贵州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0〕484号)文件精神,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经过报名、资格认证、考试、计划分配、计划调整等程序,按照省考试院提供考试信息,结合各地计划名额情况,至目前,中期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各地最低分数线公布(见附表)并就有关后续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入围学生的体检考察工作。各地要按照分数线划定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情况,向工作协作单位通报工作思路和信息,按照“黔人社厅通[2010]484号”文件的要求,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及时开展入围学生的体检、考察工作,形成考察材料并完善报批材料的有关附件、手续,上述工作应于11月初完成并于12日前完成审核意见报批。
二、开展递补工作。根据入围学生报到情况,各地要及时进行缺额递补工作。出现末位并列情况的,各地应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遴选方案,尽快完成选拔工作。末位并列选拔及递补工作原则上在11月下旬前全面完成,工作方案由市(州、地)自行安排组织并报省“引导办”备案。
三、统筹兼顾做好相关工作。年内大学生基层就业工作应努力做到几个统筹:一是统筹好各基层项目直接转聘为到村任职项目人员与新选聘人员在时间安排、报批材料准备的相关工作;二是统筹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续聘与到村任职考试落选人员考核衔接工作(续聘工作应于12月上旬完成);三是统筹处理好日常工作与省下达培训任务等新工作的关系。今年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培训工作任务将实行经费省级统一保障、培训任务下放的做法(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各市(州、地)要充分依托现有条件,发挥各级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做好工作的安排、衔接。
四、希望各地及各级工作部门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加强领导,注重协调,统筹兼顾,高效运行,保质保量完成全年计划任务。
附件:2010年各地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入围最低分数线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主题词:高校毕业生 任职 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0年10月14日 印发 共印3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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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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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各市(州、地)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入围最低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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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基层类考生 |
社会类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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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 |
42 |
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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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 |
41.5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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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 |
42 |
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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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 |
38.5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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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 |
45.5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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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 |
35 |
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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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 |
23.5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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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 |
27 |
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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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 |
29.5 |
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