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基本原则和程序
引进急需人才工作在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统一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统一专业测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资格准入、公开初选、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等程序,即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后,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根据测试成绩,按测试成绩与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
七、考核政审
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和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考核政审,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一)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二)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的,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三)其它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凡因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职位时,该职位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聘用
考核合格者,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区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程序。新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及相关的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用人单位的薪酬制度执行。聘用文件下发前,自行放弃职位的,该职位从参加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考核。聘用文件下发后,若聘用人员不服从安排,放弃该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履行解聘手续。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引进工作在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引进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报名条件一经公示,应严格遵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涉及招聘对象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本《实施办法》由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6-5236327(铜仁市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6-5223471(铜仁市碧江区纪委监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