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6日讯 (记者 邱华明) 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安排昨天公布,全省88所具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及相关医疗机构,承担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其中,厦门市第一医院等6所医院名列其中。
福建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残疾人联合会昨天联合公布了今年高招体检安排。今年我省各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均安排在经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厅联合审核确定的医院进行,非经公布的医疗机构以及体检规定时间以外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一律无效。
厦门市承担高招体检医院名单为:厦门市第一医院(复检医院)、厦门市中医院、思明区医院 、厦门市第二医院、厦门市第三医院、厦门市翔安区同民医院。根据安排,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仍然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转氨酶(ALT)和乙肝表面抗原(HBsAg)检查。
具体的时间安排是,4月10日前,县(市、区)高招办会同体检医院共同组织并完成对本地报考普通高校考生的体检工作;发放“体检表”复印件,指导考生正确填涂“体检卡”。4月18日前,复检医院完成对不合格考生的身体复检工作并作出结论。4月27-28日,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福建临床检验中心对申请终检的考生安排终检并作出结论,逾期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