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
2.普通高校招生分为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和艺术类共四个报考类别。报考类别由学生自主选择。
3.考试科目设置:3+3+基础会考。
文史类3+3科目组合:语文、数学(文)、外语(加听力)、政治、历史、地理;理工类3+3科目组合:语文、数学(理)、外语(加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基础会考是高中毕业水平考试。文科类基础会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理科类基础会考科目为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
依据课程标准,数学文科与理科考试范围不同。体育类考试科目组合:为理工类考试科目组合,再加考相关术科。
艺术类考试科目组合:为文史类考试科目组合,再加考相关术科。
4.考试时间和分值
语文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值150分;数学分文科和理科试卷,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值150分;英语纸笔考试时间100分钟,分值120分,听力测试20分钟,分值30分,全场考试时间共120分钟,满分值150分。
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满分值均为100分。
基础会考分两场考试: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历史、地理)合卷,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值为300分;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值100分。
3+3科目的考试成绩按卷面实际获得成绩计入录取成绩总分,基础会考成绩按卷面实际获得成绩的10%计入录取成绩总分。
基础会考成绩,一次考试两年有效。2007年非应届毕业生的考生可参加当年举行的基础会考,会考成绩按规定比例计入考生当年录取成绩总分。
体育、音乐和美术的术科考试时间和计分另文确定。
5.考试日期
3+3考试科目的考试日期为国家规定的高考时间。基础会考安排在高二学年结束时举行,考试日期紧接当年高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