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2011年高考报名考生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11年高考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日—10日考生进行网上预报名,12月11日—15日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二、报名信息确认地点
根据规定,厦门市负责户口在本市的考生的报名信息确认,户口不在本市的考生应回其户口所在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我市报名确认点安排:
1. 每个区设置一个社会考生(含往届生、同等学力考生及户口在我市但学籍在我省厦门以外地区就读的应届生)报名确认点,由区招办统一负责社会考生报名确认工作。
各区招办社会考生报名确认点地址和联系电话如下:
思明区招生办:思明区厦禾路137号六楼(大同小学旁边),电话2684506;
湖里区招生办:湖里区南山路47号(湖里派出所附近),电话6027773;
海沧区招生办: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行政中心2号楼一楼办事大厅,电话6053660;
集美区招生办:集美区杏林纺织路18号集美成人教育中心,电话6079158;
同安区招生办:同安区大同街道三秀路176号同安区教育局,电话7022793;
翔安区招生办:翔安区新店镇新店中学内,电话7889768。
2. 本市各高中学校均设报名确认点。中学确认点负责户口在本市、学籍在本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的网上报名、信息核对及确认工作。
三、报名对象与报名条件
报名对象为拟参加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含统考生、单考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小语种考生、盲聋哑特教考生、职教师资班考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等)、自主招生考生、保送生、推荐免试生、少年班考生等]。
普通高考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法规;(2)遵守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简章和省招委会、省高招办、省监察部门颁布实施的其他有关招生考试管理规定;(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4)身体健康;
高职单招报考对象为具有福建省户籍的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指与所学专业相关、社会或行业认可的某项专业技术或技能证书,不含通用的计算机等级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不含同等学力)。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考少年班条件者或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另有规定者除外);(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考试,下同)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办法和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均应进行网上预报名及现场确认两个步骤。若考生只进行网上填写报名信息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确认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则其报名视为无效。
网上报名时,考生登录福建招考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fjzs.com.cn),进入高考报名管理系统,首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用户要求用本人身份证号码(确保帐号的唯一性),密码由考生本人设置。考生要记住注册时填写的用户、密码及密码提示信息。考生注册成功之后就可以填写预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须考生本人持相关材料到各确认点完成确认工作。
1.普通高考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按以下两种类型进行:
(1)户口、学籍均在我市的应届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现场确认。考生应将户口本、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上交学校,由学校考务人员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由信息确认员用身份证阅读机采集考生相片。在区招办统一生成考生号后,各校应打印报名表交考生核对、签字确认,并填写思想品德鉴定结论。考生报名费、体检费等相关费用按区招办通知的时间统一缴交。
(2)其他考生,主要包括往届考生、以同等学力报名的考生和户籍在我市学籍在我省厦门以外其他地区的考生等。这类考生确认时须持网报的相关信息(如报名流水号、帐号等),户口本、二代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应届生持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注明学籍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以同等学力报名的考生持就读学校出具的同等学力证明或相关证件)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区招办,经校验基本信息、审核、缴费之后,当场用身份证阅读机采集照片,打印报名表让考生核对确认。打印的考生报名表还应由考生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思想品德鉴定结论并盖章,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报名表和本人纸质档案材料。
艺术类考生如在外地参加专业学习的,网上预报名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厦进行报名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2.高职单招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按以下两种类型进行:
(1)应届考生若所在学校有设立确认点,则考生应在学校报名确认,具体参照普通高考报名确认的办法执行。学校应认真审核考生的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不含计算机等级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并将户口本、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证明(由学校统一出具,证明应注明考生学籍号)上交区招办复审。
(2)往届的中职毕业生和就读学校未设立确认点的应届考生,应到户口所在的区社会考生确认点确认。确认时须持中职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要注明学籍号、就读专业等信息)、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不含计算机等级证书、外语等级证书)、户口本、二代身份证等材料。
根据省招委会规定,除省人民政府另有规定外,户口新迁入(2009年8月1日及以后迁入)我省的考生,还必须提交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且已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习一学年以上的学校证明。
特殊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可持学校出具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区招办进行报名确认。
五、报考科类设置和考试科目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科类分为文史类、文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和理工类、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所有文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四门,所有理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理科综合四门。其中外语考试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
在填报升学志愿时,文科艺术类和文科体育类可以兼报文史类院校(专业),理科艺术类和理科体育类可以兼报理工类院校(专业),其余类别之间不能兼报或跨报。
报考艺术类[除音乐学(南音方向)专业外]和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参加省高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在报名时还应确定本人拟参加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类别(具体类别由省高招办另行公布);只有参加了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并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