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高考 - 福建高考 - 正文
福建2011高招军队院校招生政审体检方案确定
来源:福建省高招办 2011-6-17 8:32:54 【字体:小 大】

 从福建省高招办获悉,2011年军队院校招生(含国防生)政审和面试、体检方案确定,15日至20日将进行政审,并将陆续进行体检面试。

  根据规定,军队院校招生对象为参加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且要求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均合格。有意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院校)的考生,应于6月15日至20日期间自行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登记并进行政治考核。

  福建军队院校招生面试、体检时间安排在6月30日至7月4日。考生参加面试、体检须持本人政治考核表、准考证、学生证和3张1寸正面半身免冠同底版近期照片,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的考生要注意提醒面试小组负责人在体检表签署面试意见,再持本人准考证和有关表格前往体检点参加体检。体检前,要弄清检查的全部项目,体检项目不全视为不合格。体检时,严禁携带通信工具进入体检场所,严禁找人代检或涂改体检结论,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体检资格。考生完成体检项目离开时,应主动将政治考核表、面试表、体检表交由工作人员收回,严禁私自将其带走,违者按不合格认定。

  据了解,体检合格考生名单将于7月6日公布在福建招考在线(www.fjzs.com.cn)上,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当日向省军区招生办提出复查申请,并于7月7日上午8点前到省军区招生办指定医院进行复查。

将这篇文章一键分享到: Qzone一键分享 新浪微博分享 网易微博分享 分享到人人网 转贴到开心网 QQ书签 Google书签 Del.icio.us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