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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福建高考三侨子女办理高考身份证明

来源:2exam.com 2012-4-17 8:36:15
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4月16日讯(记者 林秋明)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福州市外侨办将于4月28日—5月20日为参加今2012年福建“三侨子女”办理高考身份证明,考生可前往福州市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A座五楼侨政处办理,电话:87675312、87548105。
 
  据了解,出具“三侨子女”学生证明需提供的材料为:华侨类的申请人需提供华侨(华人)所在国政府颁发的定居证影印件及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对其在该国合法定居的公证(认证)书证明;归侨类的申请人需提供归侨在国外定居的原始证件(如出生证、护照等)。无原始证件的,可提供工作单位加盖人事公章的档案复印件,或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镇街和派出所联合出具的证明。“三侨子女”学生已经在福州市外侨办登记在册,并已经领取相关证书,提供证书原件。上述材料均需同时提供考生父(母)子(女)的有效关系证明(已经在外侨办登记在册的除外),及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
 
  我市考生如有不明事宜,可致电市外侨办咨询,电话:85222521。
 
  延伸阅读:“三侨子女”学生是指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学生,华侨、华人子女学生。同华侨、归侨具有7年以上抚养关系,且申请认定“三侨子女”身份时仍保持抚养关系的,可认定“三侨子女”身份。抚养关系的确定凭民政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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