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取安排
按照国家教育部2007年的指示,香港院校在内地自主招生必须于每年7月7日前完成录取工作,获得香港自主招生院校录取的学生,内地高校将不再予以录取。故此,本校将于2011年7月7日或之前完成录取工作。凡获得本校录取并向本校缴纳留位费以确认接受录取的学生,本校会将其姓名与高考考生号呈交教育部及相关省巿招生办公室,该学生从而不再具备获内地高校录取的资格。
本校希望招收的同学不但考试成绩优异,思想活跃,还具备领导才干,并勇于接受各类不同的挑战。面试以小组讨论形式进行,以英语为沟通语言但不是英语口试。老师着重观察同学的心理素质,应对与沟通能力,对自身的了解,以及对各类不同事务的兴趣、看法与见解。面试时,同学阐述理念观点立场要言之有物,条理清晰,有逻辑性。在小组讨论的互动中,展现自己,尊重他人。
*江苏省的平均录取高考分数仅包含三门统考科目的分数,选测科目之成绩并未计算在内。获录取的江苏同学,两门选测科目均达到两门A+或一门A+加一门A。
四、费用和奖助学金
以下资料仅供参考,如有修改,恕不另行通知。
申请及评审费用主要以VISA或MASTER信用卡缴交,同学亦可以电汇或汇票付款。缴费详情按此。
住宿期一般为期九个月(2010-11学年:2010年9月至2011年5月)
* 上述住宿费不包括餐饮费、电费、空调费及其它杂费。
有关学生宿舍的详情,请浏览学生事务处网页。(只提供英语版本)
生活费(包括餐饮费、书簿费、交通费、电费、空调费、洗衣费等)
*资料只供参考,所需生活费将视乎实际生活质素要求而定。
奖学金
香港科技大学设有内地招生奖学金,嘉勉高考成绩卓越并在入学面试表现突出的同学。此类奖学金获奖者经由大学相关部门统一评定,毋须同学自行申请。
助学金
大学设有少量内地招生助学金,扶助家中经济有特殊困难的同学。同学必须在通过本校对其高考成绩并入学面试的评核而获得录取之后,方能经由大学相关部门评核是否获得助学金。 助学金必须自行申请,申请人必须向本校提供经济状况证明,以供审核。同学如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