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大学招收内地二十五省市及自治区学生背景
为了培养中国现代化建设人才及促进内地和澳门的文化学术交流,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本校继续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福建、广东、海南、湖北、湖南、江苏、辽宁、四川、浙江、广西、山东、陕西、河南、江西、贵州、云南、安徽、山西、河北、黑龙江及吉林,共二十五省市及自治区招收学士学位课程学生。现有超过一千位来自内地的学生就读本校博士、硕士、及学士学位课程。
一、 澳门大学简介
现时澳大设有:工商管理学院、教育学院、法学院、社会科学及人文学院、科技学院、及中华医药研究院,各学术单位分别开办博士、硕士、学士等约一百个学位课程,主要的教学语言为英语。目前澳大学生人数已超过六千五百名,并拥有一支 400 人的国际化教师队伍,其中近七成教师拥有博士学位,均具有丰富的教学与专业经验。教师来自美国、英国、加拿大、澳洲、法国、葡国、新加坡、日本、纽西兰、中国内地、澳门及香港等十多个国家与地区。其中多名教师更在世界各地 著 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包括有哈佛大学、加州帕克莱大学、英国的牛津大学及剑桥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及香港大学等。
二、 2009/2010 年度招生之学士学位课程如下:
学术单位 |
课程编码 |
课程 |
课程 / 专业 |
授课语言 |
学制 |
工商管理学院 |
FBABBA |
工商管理学士学位 (1) |
电子商业 |
英文 |
四年 |
商业经济学 |
环球商业管理 |
人力资源管理 |
市场学 |
企业财务监控 |
FBAACC |
理学士学位 (2) |
会计学 |
FBAFNS |
理学士学位 (2) |
财务学 |
FBAGHM |
理学士学位 (2) |
博彩及款客服务管理 |
教育学院 |
FEDCHN |
教育学士学位 (4) |
中文专业 |
中文 (3) |
四年 |
FEDENN |
英文专业 |
中 (3) / 英文 |
FEDMMS |
数学专业 |
中文 (3) |
FEDP PY |
学前教育 |
中文 (3) |
FEDPR Y |
小学教育 |
中文 (3) |
社会科学及人文学院 |
FSHCCH |
中文学士学位 |
中国语言及文学 |
中文 (3) |
四年 |
FSHJPC |
新闻与公共传播学士学位 |
|
FSHCOM |
英文学士学位 |
传意 (5) |
英文 |
FSHEC |
经济学学士学位 |
|
FSHELL |
文学士学位 |
英语 (5) |
FSHPAM |
社会科学学士学位 |
公共行政 |
FSHPSY |
社会科学学士学位 |
心理学 |
FSHSOC |
社会科学学士学位 |
社会学 |
FSHPTS |
文学士学位 |
葡萄牙语 (6) |
葡文 |
FSHJN |
文学士学位 |
日文研究 (7) |
英 / 日文 |
FSHHST |
文学士学位 |
历史学 |
英文为主,以中文 (3) 作辅助语言 |
科技学院 |
FSTCE |
工程学学士学位 |
土木工程 |
英文 |
四年 |
FSTEE |
电机及电子工程 |
FSTEL |
机电工程 |
FSTSO |
软件工程 |
(1) 修读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课程之学生于就读期间可从以下六个专业中选择主修其中一个课程:电子商业、商业经济学、环球商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学、企业财务监控。如没选择上述任何一个专业者,则必须按「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课程」之学习计划完成课程。有关课程之详细资料,请浏览网页 http://www.umac.mo/fba/bachelor/ 。
(2) 为 2009/2010 学年经科系调整后之新开办课程。
(3) 授课语言为中文之课程,即以广东话或普通话上课。
(4) 合资格申请人需要面试 ( 面试地点暂定广东省珠海市,有关安排将于 7 月底另行通知 ) 。
(5) 英语专业教学范围包括:文学、语言学及翻译;英国语文 - 传意专业教学范围包括:新闻学、公共关系、广告学及录像制作。
(6) 报读此课程之学生无需具备葡语基础。
(7) 报读此课程之学生无需具备日语基础。
※ 修读本校各课程专业之非本地生人数上限不超过该课程专业总学生人数百分之三十。
。
一、 招生对象、申请条件
1. 申请者户 藉 地必须属于教育部所批准本校在内地二十五省市自治区招生范围内: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辽宁省、四川省、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山东省、陕西省、河南省、江西省、贵州省、 云南 省 、安徽 省 、山西 省 、河北 省 、黑龙江 省 及吉林 省。
2. 学士学位课程 :必须参加 2009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达到该省市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 以上 ,择优录取。
本校 2008/2009 学年各省市本科注册学生之平均录取分数线表列如下 ( 仅供参考之用。以下填空部分表示并没有该科注册学生 ) :
省市 |
2008/2009 学年澳门大学
注册学生平均录取分数线 |
2008 年各省市
第一批录取分数线 |
理科本科分数线 |
文科本科分数线 |
理科本科分数线 |
文科本科分数线 |
北京 |
552 |
564 |
502 |
515 |
上海 |
502 |
-- |
467 |
471 |
天津 |
573 |
567 |
522 |
523 |
重庆 |
592 |
-- |
544 |
576 |
福建 |
577 |
589 |
534 |
547 |
广东 |
611 |
614 |
564 |
570 |
海南 |
679 |
-- |
625 |
658 |
湖北 |
597 |
554 |
548 |
532 |
湖南 |
571 |
-- |
536 |
581 |
江苏 |
361 |
361 |
330 |
330 |
辽宁 |
560 |
580 |
515 |
538 |
四川 |
642 |
643 |
593 |
598 |
浙江 |
592 |
550 |
550 |
550 |
广西 |
546 |
569 |
501 |
528 |
山东 |
626 |
-- |
582 |
584 |
陕西 |
-- |
599 |
527 |
557 |
河南 |
606 |
-- |
563 |
557 |
江西 |
551 |
564 |
512 |
520 |
云南 |
581 |
594 |
530 |
550 |
贵州 |
562 |
-- |
521 |
566 |
安徽 |
-- |
-- |
563 |
553 |
山西 |
617 |
-- |
546 |
545 |
河北 |
591 |
-- |
552 |
537 |
黑龙江 |
626 |
604 |
577 |
569 |
吉林 |
609 |
-- |
569 |
565 |
二、 报名日期、手续及报名费
二十五省市报名期为 2009 年 5 月 15 日至 6 月 28 日 。网上报名,申请人须于报名期内登入 http://aoda.zk789.net 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费为澳门币 300 元正,
l 报读及获本校录取之申请人并不会影响其在内地其它高校之录取资格。
三、 学费及宿费
2009/2010 学年之学费及宿费为:
种类 |
课程 |
全年费用 |
学费 |
学士学位课程 |
澳门币$ 26,800 元 / 约港币$ 26,047 元 |
宿费 |
所有课程 |
澳门币$ 12,000 元 / 约港币$ 11,663 元
( 为 2008/2009 学年费用,以十个月计算) |
备注: 1. 本校收费是以澳门币计算。上述港币金额只作参考用。若学生所交之港币金额折算后少于应交之金额,学生须缴交费用之差额。
2. 本校有权修订上述费用。
3. 被录取之学生可申请入住本校宿舍。详细资料将随「录取通知书」寄予被录取之学生。
一、 招生及入学日期须知
日期 |
事项 |
2009 年 5 月 15 日至 6 月 28 日 |
网上报名期 |
2009 年 7 月底 |
申请人网上查询录取结果、网上公布录取名单 |
2009 年 8 月初 |
录取申请人须根据网页指示及指定时间内确认录取 |
2009 年 8 月上、中旬 |
已确认录取之申请人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回传「入学声明书」以确认入学资格,并办理通行证及缴交学费等手续 |
2009 年 8 月底 |
新生来澳办理体检、登记入住宿舍及新生注册入学 |
2009 年 9 月 7 日 |
新学年开课 |
二、 奖学金
澳门大学全免奖学金
澳门大学每年特设澳门大学全免奖学金奖励内地新生入读本校本科课程,获奖学金学生将可获免全年学费及住宿费用。获奖学金之新生如每学年其平均绩点达 3.0 或以上,可于第二、三、四学年继续获得奖学金,最长四学年 ( 每名学生四学年共澳门币 155,200 元 ) 。
澳门基金会奖学金
澳门基金会奖学金给予内地本科新生,每年澳门币 30,000 元正,名额 5 名。获奖学金之新生如每学年其平均绩点达 3.0 或以上,可于第二、三、四学年继续获得奖学金,最长四学年 ( 每名学生四学年共澳门币 120,000 元 ) 。
以上两项奖学金之评审原则是根据申请人之应届高考成绩而定,学生无需于报名时另行申请。校方于进行录取时将根据当年申请人之高考成绩,择优颁发。获奖学金之申请人将由本校于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前先由校方另行电话通知,并随「录取通知书」发出书面奖学金通知。
三、 招生详情查询
请联络澳门大学:
地址: 澳门凼仔徐日升寅公马路,注册处。
注册处 |
联络电话: (853) 83974007
传真 : (853) 28840019
电子邮件: admission@umac.mo
网址 : http://www.umac.mo/reg/mainland_applicants.html |
四、 学生报读澳门大学常见问题
1. 学生申请报读澳门大学会否影响报考内地大学志愿申请?
不会,澳门大学内地本科招生不纳入内地招生计划,报读澳门大学是让同学有更多的选择。同学报读澳门大学的申请与报考内地大学的申请是没有冲突的。在七月底,澳门大学将公布录取名单,同学若同时获得澳门大学及内地大学录取,可于届时决定在澳门或在内地修读课程。
2. 学生可否提交书面报名申请?
澳门大学 2009/2010 学年内地本科招生是采取网上报名,申请人须于报名期内登入 http://aoda.zk789.net 办理报名手续。故不会提供书面报名表。
3. 申请人于递交表格后,可否更改志愿?
申请人于指定时间内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更改数据,逾时不可再更改志愿。
4. 学生可否于高考分数公布后再报读澳门大学?
网上报名期为 2009 年 5 月 15 日至 6 月 28 日,高考分数公布时已接近报名截止期。由于报读澳门大学并不影响报考内地大学志愿申请,建议申请人可先报名,以免来不及办理网上报名及缴费手续。报名截止后本校并不接受补报。
5. 如本人在网上完成申请表格仍未收到校方电邮通知 “参考编号”及和“密码”以登录澳门大学网页 ,该怎么办 ?
申请人于网上申请户口成功后仍未收到电邮确认,可能基于下列因素:
l 填写了错误的电邮地址;
l 电子邮箱容量已满;
l 电邮可能被传送到你的垃圾邮件夹/滥发邮件夹/杂件夹。
如果你已检查了上述因素,有可能是电子邮箱的服务提供商封锁本校发出之通知电邮。基于上述因素,本校亦以短讯形式通知申请人有关数据至手机号,故申请人可以短讯内通知的 “参考编号”及“密码”登入本校网页 https://isw.umac.mo/naweb_application/faces/app/step1.jspx 便可 。如电邮或短讯皆没有收到,申请人可发电邮至 admission@umac.mo 查询 ( 需提供姓名及 “参考编号” ) 。
6. 网上报名有问题时可怎查询?
申请人可发电邮至 admission@umac.mo 或致电 (853)83974007 查询。如以电邮询问,申请人必须提供网上申请之 “参考编号” ( 格式 0990xxxxx ;于第一次网上记登已发出 ) 或 “ 申请编号 ” ( 格式为 MP-A9-XXXX-X ; 此编号于校方确认收妥报名费时发给申请人 ) 。如查询时没有提供有关编号,校方将需时查核申请人身份而未能尽快回复询问。
7. 申请人可怎样缴付报名费?
申请人可以网上信用卡 / 电汇 / 汇票或亲临本校出纳处缴费,详细内容网上公布,如亲临本校出纳处缴费,缴费者必须提供申请人姓名及网上申请之 “参考编号” 。
8. 本人如何确认已成功完成网上申请 ?
在申请成功后,校方于确认收妥报名费后将会收到校方以电邮及短讯形式通知 “ 申请编号 ” (MP-A9-XXXX-X) 予申请人。如申请人于网上系统以国际信用卡缴纳报名费,申请人一般将于当天收到有关通知,如以电汇所需时间则较长 (8-15 日不等 ) 。故请申请人耐心等待有关通知。
9. 申请人获发申请编号后下一步该做什么?是否需要报上高考成绩 ?
不需要,高考成绩将由校方向省市招办取得。而申请人于获通知 “ 申请编号 ” 后表示报名成功,只需要于 7 月底登入澳大网页查询录取结果。
10. 录取时需不需要面试?地点将在哪里举行?
除教育学院合资格之申请人需要面试外,其它学院申请人无需面试。教育学院申请人将由校方另行通知安排,面试地点暂定广东省珠海市,有关安排届时将在澳大网页公布。
11. 奖学金是否需要申请?申请人怎样知道是否获发奖学金 ?
不需要。校方将于 7 月底前根据申请人之高考成绩决定奖学金之颁发。校方先以电话通知将获发奖学金之学生,同学并须按照届时校方之指示确认接受奖学金,奖学金通知将随录取通知一并寄给学生。
12. 澳门生活费约为多少元 ? 全年所需费用多少 ?
一学年(以十个月计算)生活费约为澳门币 20,000 元。一学年费用 ( 包学、杂、生活、宿费等 ) 约澳门币 6 万元。
13. 录取学生怎样办理学费汇款手续以缴交学费?
学生可凭澳门大学「录取通知书」到银行办理汇款手续。但一些地区须先办通行证方可办理汇款,学生须要按照所属地区之要求办理汇款手续。
14. 学生如何办理出境手续?
学生可凭澳门大学发出之「录取通知书」、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发出之「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有关证明 ( 如身分证及户口本等 ) 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半年或一年期多次往返之读书签注。澳大在内地招生是经过国家教育部、国务院港澳办及公安部批准的,如办理出境手续时遇上困难,可与省招生办或考试中心联系,寻求协助。请注意:来澳留学人士之出境签注为读书签注;有关手续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对出境人士之规定。
15. 住宿方面将会如何安排?
大学提供宿舍予学生申请,房间为双人间( 2008/2009 学年宿费:澳门币 12,000 元)。 详情可浏览学生事务处网页 http://www.umac.mo/sas/dormitory-c.html 。
16. 学生在澳大读书能否半工半读或勤工俭学?
学生因不具备澳门居民资格不可以在澳门工作。
17. 学生怎样适应英语之教学环境?
澳大大部分本科课程之新生须于第一年修读英语课,以加强其英语能力,根据以往内地学生之情况,一般可在短时期内适应。
18. 学生之个人档案怎样安排?
学生之个人档案不会存放在澳门大学。学生可向所属地区之招生办公室或考试中心了解档案存放安排。
19. 学生毕业后之去向如何?
内地学生毕业后主要路向为;
l 继续报读澳门大学硕士学位课程。
l 申请往外国大学深造,继续报读硕士、博士学位课程;
l 回内地工作;
20. 学生毕业后获发之毕业证书是否与澳门学生一样?学历是否获得承认 ?
学生达本校毕业资格后所获颁发之毕业证书与澳门学生并没有任何差异。而本校学生所获之学历除国家教育部承认外,国外亦广泛得到认可。
21. 澳门大学有没有招收内地研究生?
有,澳门大学有招收内地自费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有关入学要求及报名手续请浏览本校网页 http://www.umac.mo/reg/mainland_applicants.html 。
***** 以上数据截至 24/03/2009 ,如有更新将以网页公布为准 http://www.umac.mo/reg/mainland_applicant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