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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大学2007年内地招收本科生简介
2007-6-12 11:11:03 来源:2exam.com整理 【字体:小 大】
为了培养中国现代化建设人才和促进内地和澳门的文化学术交流,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本校自二○○一年在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辽宁省、四川省、浙江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个省、市及自治区招收四年制学士学位及预科课程学生。于二○○二年开始招收研究生课程学生。于二○○五年,招生范围增加了山东省、陕西省及河南省三个省。于二○○六年,招生范围更扩至江西省、贵州省及云南省共二十省市及自治区。二○○七年,将再增加五省:安徽、山西、河北、黑龙江及吉林,招生范围总共二十五省市及自治区。澳大在内地招生已有二十二年,现时有超过一千位来自内地的学生就读本校学位课程,在读本校博士、硕士、学士及预科课程。 
澳门大学是一所国际化综合性大学,座落于澳门宁静而美丽的海岛市,澳门大学是一所公立的高等教育机构;前身为东亚大学,创立于1981年。东亚大学为澳门首间现代高等教育学府,于1988年由政府收购后改为公立大学,并于1991年改名为澳门大学。
  现时澳大共设有五个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教育学院、法学院、社会科学及人文学院、科技学院,及三个教学中心:预科中心、持续进修中心及英语中心,另设中华医药研究院。各学术单位分别开办博士、硕士、学士等约一百个学位课程。“教学与科研并重”是澳门大学发展的目标,为此,每个学院之下均设一个或以上的研究中心。现有六千多名学生就读。澳门大学拥有一支近400人的国际化教师队伍,其中超过六成教师拥有博士学位,而且具有丰富的教学与专业经验。教师来自美国、英国、加拿大、澳洲、法国、葡国、新加坡、日本、纽西兰、中国内地、澳门及香港等十多个国家与地区。其中多名教师更在世界各地著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包括有美国的史丹福大学、哈佛大学及加州帕克莱大学、英国的牛津大学及剑桥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及香港大学等。而英语为澳大之主要教学语言。
  澳门大学在学术交流合作上十分活跃,为亚太大学联会(AUAP)新任主席,国际大学校长联会(IAUP)及葡萄牙语大学联会(AULP)副主席,肩负起促进亚太区大学联盟的联系及交流,并在国际大学网络及葡萄牙语大学网络中发挥重要角色。与此同时,又积极参与多个国际大学组织及协会的会务,包括国际大学生技术实习交流协会(IAESTE)、国际大学联会(IAU)、亚太大学交流网(UMAP)、亚太高等教育研究网(APHERN)、葡萄牙大学校长会(CRUP)以及欧亚地区与太平洋国际网络(Eurasia-Pacific UNINET),透过与国际学界的定期接触,掌握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脉搏,以保证大学的教学和研究与国际社会衔接。因此,澳门大学之学位及课程得到国内外广泛的认可。
  澳门大学并于1991年开始展开国际交流学习,目前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奥地利、 意大利、比利时、丹麦、芬兰、瑞典、挪威、荷兰、德国、西班牙、葡萄牙、日本、哥伦比亚、巴西、韩国、越南、菲律宾、泰国、中国及香港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所大学签订学术合作或交换生协议,开展定期性交换生计划,每年有百多名外国交换生来澳大就读。而澳大学生亦可藉交换生计划远赴欧美、日本及香港等地区就读,增广见闻。
  国际化的教师队伍,与国际接轨的教学标准,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多项学术研究成果,澳门大学肩负了为本地及祖国培养各方面人才的使命。
1.学士学位课程:课程学制为四年制,学生毕业后获颁授学士学位。本校大部分学士学位课程为英语授课,课本为国际版本,使学生获得较高的英语水平。学制及教材与国际接轨,为学生外国留学起桥梁的作用。
  2.预科课程:为一年制,课程共分两种,为英语密集课程及基础课程。前者旨在使高中三年级毕业生提高英语水平,强化学生在英语的听、讲、读、写四方面的能力。后者旨在提供高三年级程度的教育,并为打算报考大学的学生作准备,以便适应大学的学习方式。
  学士学位课程
学院
课程/专业
授课语言
学制
工商管理学院
一年级共同基础课程
(工商管理学院在第一年修读共同基础课程,所有属此课程的学生可于升读第二学年前从以下八个专业中选择:会计学、商业信息系统、经济及国际金融、财务学、管理学、市场学、博彩管理、国际商贸)
英文
四年
社会科学及人文学院
中国语言及文学
广东话/普通话
四年
新闻与公共传播
公共行政
英文
经济学
心理学
英语专业 (1)
英国语文- 传意专业 (1)
社会学专业
葡萄牙语(2)
葡文
日文研究(3)
英/日文
科技学院
土木工程
电机及电子工程
机电工程
软件工程
英文
四年
  预科课程(4)
学术单位
课程
授课语言
学制
预科中心
预科课程
英文/普通话/广东话
一年
  (1) 英语专业教学范围包括:文学、语言学及翻译;英国语文-传意专业教学范围包括:新闻学、公共关系、广 告学及录像制作。
  (2) 报读此课程之学生无需具备葡语基础。
  (3) 报读此课程之学生无需日语基础。
  (4) 完成约一年之预科课程后,学生须参加本校入学考试以报读本校学士学位课程。
  ※ 根据情况,本校有权撤销开办上述课程或暂停招收学生。
1.申请者户藉地必须属于教育部所批准本校在内地二十五省市自治区招生范围内: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辽宁省、四川省、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山东省、陕西省、河南省、江西省、贵州省、云南省、安徽省、山西省、河北省、黑龙江省及吉林省。
  2.学士学位课程:必须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的文化程度,并须参加各省市组织的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达到该省市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
3.预科课程:必须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的文化程度,并须参加各省市组织的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获校方录取入读本科课程而有报读预科课程之申请人,校方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及预科课程之名额,参考该省市本科第一批录取 分数线,择优录取。
本校2006/2007学年各省市之本科平均录取分数线表列如下,可参阅下表(仅供参考之用),个别专业因报读人数较多而录取分数线较下表稍高:
  省市理科本科分数线文科本科分数线
省市
理科本科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文科本科分数线
北京
541
529
上海
478
502
天津
518
489
重庆
544
570
575
588
广东
653
海南
653
湖北
560
559
湖南
561
608
江苏
586
辽宁
516
552
四川
574
564
浙江
584
598
广西
551
572
山东
598
582
陕西
559
574
河南
605
606
江西
564
577
云南
564
贵州
536
541
报名日期:
  2007年各省市报名日期如下(各省市之实际报名日期以有关招生单位公布为准):
  北京 6月9 日至13日
  天津 5月10日至7月4日
  上海 6月26日至7月4日
  重庆 5月8日至6月30日
  广东 5月15日至30日
  四川 5月10日至6月30日
  福建/海南/江西 6月1日至30日
  湖南/湖北/河南/贵州 6月10日至30日
  浙江 6月20日至30日
  江苏 6月25日至7月4日
  辽宁 6月13日至22日
  广西/陕西 6月15日至30日
  山东 6月10日至25日
  云南 6月26日至7月5日
  有关安徽省、山西省、河北省、黑龙江省及吉林省之报名期,请浏览本校网页 www.umac.mo/reg/chn
报名地点:
  北京市: 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837212
  天津市: 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宾水道47号;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处。 电话:(022)88238918/96796600
  上海市: 上海市长宁区虹古路321?104室;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长宁区招生办)。电话:021-62786098
  上海市凤阳路186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黄埔区招生办)。电话:021- 63721100
  重庆市: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十一号;重庆市招生考试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23)63612219
福建省: 福建省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福建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1)87819345。 (及各地市招生办公室)
  广东省: 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12楼;广东省考试中心。 电话:(020)38627813
  湖南省: 长沙市车站北路今朝大酒店402室;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
  电话:(0731)2292921。 (及各地市招生办公室)
  湖北省: 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27)87328212
  *申请人可于报名期内把报名表及有关文件(无需报名费)直接寄至澳门大学注册处
  海南省: 海南省海口市流芳路14号;海南省考试局。电话:(0898)65854237
  四川省: 成都市学道街42号;四川省大学中专招生委员办公室。 电话:(028)86604599/86715280 。 (及各地市招生办公室)
  浙江省: 杭州市保俶北路93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电话:(0571)88907570。 (及各地市招生办公室)
  辽宁省: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33号;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电话:(024)86981017
  江苏省: 南京市上海路207号;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普高科。电话:(025)83325037。 (及各地市招生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竹溪南路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电话:(0771)5337970
  山东省: 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电话:0531-81916021
  河南省: 郑州市农业路11号;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普招处。电话:0371-63511037
  陕西省: 西安市含光北路40号。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电话:029-85221776
  江西省: 南昌市贤士二路208号。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791-8676998
  贵州省: 贵阳市浣沙路66号。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普招处。电话:0851-5951811
  云南省: 昆明市学府路2号。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871-5154794
有关安徽省、山西省、河北省、黑龙江省及吉林省之报名期,请浏览本校网页 www.umac.mo/reg/chn
报名手续:
  报名表可在上述所属省份之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索取,或在本校网页 www.umac.mo/reg/chn下载表格。填妥表格后,必须连同下列文件到所属省市之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1. 户口簿正本及复印本
  2. 身份证正本及复印本
  3. 两寸彩色近照两张 (约1.5寸x 2寸,建议照片采用白色背景)
  4. 缴交报名费人民币伍拾元
  ※ 申请人只可递交一份报名表,如提交超过一份报名表,将可能影响其录取资格。如未能提交完整报名资料之申请将不获受理。而所有递交之报名文件,本校不予退还。
2007/2008学年之费用如下:
种类
课程
全年费用
学费
学士学位课程
澳门币$26,800元 /约港币$26,047元
预科课程
澳门币$20,700元 / 约港币$20,119元
宿费
所有课程
澳门币$10,000元 / 约港币$9,719元
(为2006/2007学年费用,以十个月计算)
  备注:
  1.本校收费是以澳门币计算。上述港币金额只作参考用。若学生所交之港币金额折算后少于应交之金额,学生须缴交费用之差额。
  2.凡以非澳门地区发出之银行本票或汇票(恕不接受私人支票)缴费者,均须另缴银行费用,作为兑票手续费。每一张票据为澳门币$50元(折港币$49元)。惟此费用按银行实际收费而定,故本校保留追讨此项手续费差额之权利。
  3.本校有权修订上述费用。
日期
事项
2007年5月至7月初
报名期(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为准)
2007年8月初
公布
2007年8月上、中旬
获录取之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回传「入学声明书」以确认入学资格,并办理通行证及缴交学费等手续
2007年8月底
新生来澳办理体检、登记入住宿舍及新生注册入学
2007年9月3日
新学年开课
 
申请人若获本校录取,将由本校注册处发出“录取通知书”。所有己报名考生可于8月初于澳大网页 www.umac.mo 先查询录取结果,获录取之考生将收到本校寄出之“录取通知书”。而不获录取之考生名单,将届时于本校网页公布,本校并不会以书面通知。
奖学金
  澳门大学及澳门基金会特为报读本校学士学位课程之内地学生设立“澳门大学奖学金” 及 “澳门基金会奖学金”。奖学金之评审原则是根据申请人之应届高考成绩而定,成绩优异之申请人有机会获颁发上述奖学金,学生无需自行申请。获颁发奖学金之申请人将由本校另行通知,并随录取通知书发出奖学金通知。申请人如获颁发奖学金,即可于第一学年享有。获颁发奖学金之同学,于在学期间保持品学兼优,可继续获得奖学金。
  另预科课程成绩优秀之学生如获免试保送升读本校学士学位课程,有机会获学士学位课程首年学费百分之五十减免。成功获发奖学金升读学士学位课程者,学业成绩达到本校所定之优良标准,可继续享有学费减免。
  此外,成绩优秀的本校学生(包括内地学生),有机会获颁发下列奖学金:
  - 大西洋银行“澳门大学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信用卡”奖学金
  - 霍英东基金会奖学金
  - 南光教育奖学金
  - 胡氏集团奖学金
  - 澳门自来水有限公司研究生助学金
  - 澳门欧洲研究学会奖学金
  - 澳门电讯奖学金
  - 葡京集团奖学金
  - 澳门博彩股份有限公司奖学金
  - 澳门国际机场专营股份有限公司奖学金
  - 澳门中华拉丁基金会奖学金
  - 澳门国际妇女会奖学金
  - 澳门自来水有限公司奖学金
  - 科海菁莪奖
  - 恒生银行奖学金
  - 蔡继有奖学金
  - 方树泉奖学金
  - 陈香梅奖学金
  - 澳门大学(香港)校友会奖学金
  - 灵筠奖学金
  - 杨剑龙奖学金
 1. 问: 学生申请报读澳门大学会否影响报考内地大学志愿申请?
  答: 不会,报读澳门大学是让同学有另外的选择。同学报读澳门大学的申请与报考内地大学的申请是没有冲突的。在八月,澳门大学将发通知予学生,同学若同时获得澳门大学及内地大学录取,可届时决定在澳门或在内地修读课程。
  2. 问: 学生可否于高考分数公布后再报读澳门大学?
  答: 不可以。学生应按照各省市招生报名期内办理报名手续。由于报读澳门大学并不影响报考内地大学志愿申请,如高考分数公布后个别省市之招生报名期已截止,本校并不接受补报。
  3. 问: 澳门生活费约为多少元? 全年所需费用多少?
  答: 一学年(以十个月计算)生活费约为澳门币25,000 – 30,000元。一学年费用(包学、杂、生活、宿费等)约澳门币6万多元。
  4. 问: 何为预科课程?预科课程学生如何入读本科?
  答: 报读本校本科课程之考生,如其高考分数未达本科录取分数线,而于报名表上表示愿意转读预科课程,将可能获录取为预科课程学生,其录取以择优录取为原则。预科课程学生入读本校一学年后,须参加澳门大学入学试,达到相关录取分数线可升读本科课程。
  5. 问: 预科课程中之“基础课程”及“英语密集课程”有何分别?
  答: 内地应届高考生皆可报读两个课程。“基础课程”必修英语、数学、中文、计算机概论、研究入门等科目及其它选修科目,为衔接大学本科课程和高中课程之间的桥梁。而“英语密集课程”为一个英语强化之课程,必修基础英语阅读技巧、基础英语写作技巧、基础英语听说技巧等科目及其它选修科目,为考生入读本科课程前打好良好之英语基础。
  6. 问:录取学生怎样办理学费汇款手续以缴交学费?
  答: 学生可凭澳门大学“录取通知书”到银行办理汇款手续。但一些地区须先办通行证方可办理汇款,学生须要按照所属地区之要求办理汇款手续。有关内地换汇情况,可参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网页:
  7. 问: 学生如何办理出境手续?
  答: 学生可凭澳门大学发出之“录取通知书”、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发出之“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有关证明 (如身分证及户口本等) 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半年或一年期多次往返之读书签注。澳大在内地招生是经过国家教育部、国务院港澳办及公安部批准的,如办理出境手续时遇上困难,可与省招生办或考试中心联系,寻求协助。请注意:来澳留学人士之出境签注为读书签注;有关手续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对出境人士之规定。
  8. 问: 住宿方面将会如何安排?
  答: 现时大学宿舍房间主要分为双人及单人房间两种(双人间2007/2008学年宿费:澳门币10,000元),而单人房间的数量较少(先到先得)。学生如没有作出要求,一般都会获分配到双人房间。如学生有亲属在本澳定居,可申请外宿。
  9. 问: 学生在澳大读书能否半工半读或勤工俭学?
  答: 学生因不具备澳门居民资格不可以在澳门工作,但校方有少量不定期的校务工作可优先照顾经济上有困难的内地学生,但有关收入在经济上只能起补助作用。
  10. 问: 学生怎样适应英语之教学环境?
  答: 澳大大部分本科课程之新生须于第一年修读英语课,以加强其英语能力,根据以往内地学生之情况,一般可在短时期内适应。
  11. 问: 学生之个人档案怎样安排?
  答: 学生之个人档案不会存放在澳门大学。学生可向所属地区之招生办公室或考试中心了解档案存放安排。
  12. 问: 学生毕业后之去向如何?
  答: 内地学生毕业后主要路向为:
  - 申请往外国大学深造,继续报读硕士、博士学位课程,学生在澳大就读一段时间后,具备了外国大学接受转学生所需学历条件时,可以申请转读外国大学;亦可继续报读澳门大学硕士学位课程。
  - 回内地工作;
  13. 问: 学生毕业后获发之毕业证书是否与澳门学生一样?学历是否获得承认?
  答:学生达本校毕业资格后所获颁发之毕业证书与澳门学生并没有任何差异。而本校学生所获之学历除国家教育部承认外,国外亦广泛得到认可。
  14. 问: 澳门大学有没有招收内地研究生?
  答: 有,澳门大学有招收内地自费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有关入学要求及报名手续请浏览本校网页 www.umac.mo/reg/c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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