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对象:放宽“中职对口”报名条件
《通知》规定,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中职“ 3+2 ”直升、中职对口、小教大专班和保送生、小语种单招、特殊教育(残障生)及其它特殊类型的单招生等,均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中职“ 3+2 ”直升、中职对口、小教大专班考生报考普通高职高专者,每一名考生只能有一次录取机会,即无论是中职“ 3+2 ”直升、中职对口、小教大专班,还是普通高职高专,一旦被高校录取即不能换录,否则将失去录取机会。由于 2009 年中职“ 3+2 ”直升、中职对口、小教大专班招生录取工作在普通高职高专录取之前,因此,考生在报考时必须持慎重态度。
与 2008 年相比, 2009 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招生,不受应届与非应届毕业生和专业对口的限制,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和获得职业资格(技能)证书者均可报考。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区体育专业术科统一考试。体育专业术科统考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