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独生女高考该不该加分
日前,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消息,在继续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女孩中考加分政策的基础上,该省将计划实行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奖励政策。此消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有人认为有利于继续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也有人提出疑问,此举是否会削弱高考的公平性?
加分政策向农村独生女倾斜
据了解,2003年,湖北省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中,提出并实施了农村独生女中考加分优惠政策。截至目前,该省大悟、仙桃等83个农业县市的农村独生女中考可享受加分,根据各地的分数线,加分幅度为5分至20分不等。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中考加分政策的推进,下一步符合政策条件的独生女有望在高考中加分,相关方案正在紧锣密鼓地研究中。
事实上,高考加分政策向农村独生子女倾斜并非湖北首创。2003年颁布的《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明文规定:“农村独生子女在参加本省中高考时,给予增加10分的照顾”,2004年云南省也出台规定,对于农村独生子女高中毕业报考省内高等院校的,加20分优先录取。2005年,重庆市正式提出对农村独生女实施高考加分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考生凡报考本市院校,可享受5分降线录取,2005年和2006年,该市共有419名考生享受了加分照顾。
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改革开放30年来,独生子女家庭为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作出了突出贡献。出台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惠政策,就是要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机制,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得到实惠。由于一些地方特别是农村地区财政投入不足,导致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该省此举正是要在传统的行政命令、财政补偿和道德呼吁之外建立新的利益导向机制,让更多的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的奖励是否一定要通过高考来体现
对计划生育家庭进行利益补偿本无可非议,然而高考的公平意味着进入高等教育阶段的机会公平。作为一项社会公共政策,高考加分的每个微小变化都关系着无数考生的利益,再加上近年来高考加分造假事件时有发生,公众关注度不断提高,因此湖北省消息一经发布便引发了热议。
“现在一个家庭基本都只有一个孩子,高考对于孩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给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是否损害了其他考生享受教育公平的利益?”一位武汉市街道口的胡姓家长表达了自己的疑虑,“近年来,我国在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以及促进女性受教育机会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的进展,我认为在对计划生育的奖励优惠政策上,可以选择的方式有很多,没必要通过高考来体现。”
一位网民的看法也颇具代表性:“给农村独生女加分,是对农村家庭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一种认可与奖励,但这种认可与奖励也应该一视同仁,否则,只给农村独生女加分,是不是说农村的独生子和城市的独生子女就没有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湖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相关人员透露,目前,农村性别比例失衡,较城市严重得多。提出这个设想,主要是为了在农村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该负责人称,如果相关政策出炉,对高考成绩的影响也不大。首先,农村独生女很少,政策覆盖面小;其次,即使加分,幅度也不会很大;再其次,优惠政策不一定是以加分的形式,也有可能是采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方式。
政策调整应更广泛考虑公平原则
一边是计生鼓励政策,一边是高考公平原则,两者本不应该成为相悖的论题,此间真正的问题在于,如何以更广泛而公平的方式补充完善高考选拔标准,使其既能尊重差异性,又能体现差别待遇,无损教育公平原则。
武汉大学教科院院长程斯辉认为,高考加分政策的设计初衷是为了弥补应试教育体制下过于僵硬的“唯分数论”的不足,以实现更大程度上的招生公平。然而由于分数在招生录取中的刚性作用,无论是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还是竞赛获奖情况以及民族、地区差异,最后都是以分数的形式呈现出来,这样不但容易将考生的素质发展异化为“加分教育”,还会导致加分政策成为滋生腐败、引发教育不公的温床。为此,程斯辉提出,在制定高考加分政策时应该慎之又慎,不仅要增加政策制定过程的严谨性和透明度,同时也要完善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机制,力求最大限度地实现教育公平。
有关专家认为,政府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利益补偿应当整合部门和社会资源,从制度层面上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的长效机制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补偿制度,把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奖励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