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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中生录取办法
1、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校内加分的总分,按招收高中生计划数(文理单列)的120%分别划定面试资格线,在资格线上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50分;
2、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校内加分+面试成绩的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条件下按照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时,则按语文成绩排序。
(二)三校生录取办法
1、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校内加分的总分,按招收三校生计划数(文理单列)的120%划定技能测试或面试资格线(单报专业按下列3、4办法录取),在资格线上的考生参加技能测试或面试(文史类专业面试,理工类专业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或面试成绩满分为50分;
2、对参加技能测试或面试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校内加分+技能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的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条件下按照技能测试或面试成绩排序,技能测试或面试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成绩排序;
3、人物形象设计专业:按文化成绩(含校内加分)×40%+专业考试成绩×60%的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参加面试),同分条件下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
4、应用艺术设计专业:按文化成绩(含校内加分)×30%+专业考试成绩×70%的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参加面试),同分条件下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
(三)退役士兵录取办法
学校将根据退役士兵文化考试成绩,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校内加分的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学校不再组织面试和其它相关测试。
(四)免试入学录取办法
1、获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一、二等奖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后可免试入学,报考专业须与获奖奖项对口;
2、获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一等奖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后可免试入学,报考专业须与获奖奖项对口;
3、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后可免试入学,报考专业须与获奖奖项对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