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部分普通高等学校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招生流程图
(根据教育部2009年部分普通高等学校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内容整理)
试点高校向省级招办和有关中学下达推荐名额并寄送招生简章、实施细则、名额分配表和考生报名表(1月31日前)。
中学按要求组织应届高中毕业生报名
报名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高考统一报名,并填写试点高校印发的《考生报名表》。
中学按照试点高校规定的时间将考生的《考生报名表》寄至招生院校。
考生按照试点高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试点高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于5月30日之前向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报送考生报名、考试及录取情况。
自治区招生办核对并于6月30日前形成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录取专用章后寄送有关试点高校。
试点高校根据自治区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连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并且公示无异议
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