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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2010-5-14 10:17:03 【字体:小 大】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4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三---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1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88260平方米,专任教师428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47 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860.85万元,图书47.1万册。

二、语种、男女生比例

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论坛)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生比例没有特殊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520108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
610204
服装设计
3
520605
报关与国际货运
3
620204
会计电算化
3
530205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3
620505
物流管理
3
610101
染整技术
3
640101
旅游管理
3
550306
供用电技术
3
640106
酒店管理
3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660108
商务英语
3
560701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3
670104
电脑艺术设计
3
58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660201
语文教育
3
580103
数控技术
3
660203
英语教育
3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660213
初等教育
3
580301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3
660213
初等教育
(心理健康与心理咨询方向)
3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660214
学前教育
3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660216
特殊教育
3
590110
动漫设计与制作
3
660217
儿童康复
3
590202
应用电子技术
3
670308
新闻采编与制作
3
550105
材料工程技术
3

四、毕业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营口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以及学费的减免按国家、辽宁省有关文件执行。

六、学院获奖情况

2006年被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辽宁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七、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为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我院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院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专业志愿间没有专业级差要求。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7—2833141 2826621 2840511 2801933

传 真:0417—2834241

网 址:www.ykdx.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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