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如山东、福建等。
请考生咨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部门,了解填报志愿的政策与方式。
21.今年天津市考生的志愿如何填报?
答:(1)填报志愿时间
理工类、文史类:
①第一次填报本科二批以上院校志愿(含提前本科录取院校、提前专科录取院校、本科一批录取院校、本科二批录取院校):6月10日至6月15日。
②第二次填报本科三批录取院校志愿:7月24日至7月25日。
③第三次填报高职高专院校志愿(含高职高专提前录取院校、高职高专院校):7月30日至8月1日。
艺术类、体育类:
第一次填报:6月10-15日(含艺术类、体育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录取院校)
第二次填报:7月30日-8月1日(艺术类、体育类高职高专录取院校)
(2)志愿安排
① 提前本科批次设有两个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顺序院校志愿各有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② 本科一批设置两个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顺序院校志愿栏中设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本科一批录取院校第一志愿设有A类院校和B类院校各1个第一志愿,考生可在第一志愿规定位置分别填报A类和B类各1所院校,第二平行志愿设有Ⅰ、Ⅱ、Ⅲ、Ⅳ四所院校志愿,考生可以选择本科一批的任意院校。录取顺序依次为A类第一志愿、B类第一志愿、第二平行志愿。
第一志愿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院校调档比例投档”的办法投档。第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对未被录取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按照Ⅰ、Ⅱ、Ⅲ、Ⅳ院校志愿进行投档。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当投档考生因身体条件等不符被退档时,该生将不再投向其他平行志愿院校。
本科一批录取不设置批次服从调剂院校志愿,如有未完成计划,市高招办将向社会公布并征询志愿。
③ 本科二批A、B阶段录取院校分别设置两个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顺序院校志愿栏中设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A阶段院校先录取,B阶段院校后录取。A、B两个阶段的院校录取顺序依次为第一志愿、第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与本科一批相同。
本科二批录取院校均不设置批次服从调剂志愿,如有未完成计划,市高招办将在本科三批院校录取前,向社会公布并征询志愿。
④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提前本科录取院校前进行,艺术类高职专业安排在本科三批录取结束后、高职高专提前录取院校前进行。
艺术类本科志愿设置1所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志愿,2所艺术类本科二批院校志愿,2所艺术类本科三批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志愿。录取顺序为艺术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
艺术类考生可兼报除提前本科、提前专科录取院校以外的其他普通院校。
(3)填报志愿依据
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是《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
22.贵校应届生和往届生是否同等对待?
答:我校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无特殊规定,对于应届生和往届生将同等对待。
23.贵校的投档比例是多少?
答:按照教育部规定高校调档比例应掌握在120%以内,我校在外省一般按120%提档;对于平行投档省份,提档比例将视生源情况确定,一般来说会在100-105%之间。
24.贵校在外省市招生的基本政策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