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08高考方案完善微调意见出台
高校招生自主权将进一步得到扩大
本报讯 昨日,省教育厅召开08高考方案完善微调通气会,正式公布08高考方案的完善微调意见。从2008年起,我省实施“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高考方案。针对08高考方案首次实施过程中反映出来的一些问题,省教育厅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了08高考方案的完善微调意见。
省教育厅长沈健介绍说,江苏08高考方案完善微调的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2009年将附加题40分计入总分。附加分计入总分后,2009年高考普通类总分为480分,体育、艺术类总分为440分。二是2009年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由高校自主确定。考生按统考成绩和高校选测等级要求自主填报志愿。三是从2009年起,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普通类招生在坚持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达到4C1合格的前提下,对于有特长的学生录取,各高校需将计划、标准、程序列入招生章程,实行阳光操作。四是2010年,将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测试,六门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的考生,在划线前加10分计入统考成绩的规定调整为: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的考生,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必修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在划线前奖励1分,即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五是从2010年起,文科和理科实行分开计划、分开划线、分开录取。
会议特别强调,2009年高校录取体制和程序都未改变,考生按统考成绩、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和高校选测等级要求自主填报志愿。(施为飞)
(来源:江苏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