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高考 - 分省高考动态 - 正文
“三侨考生”高考照顾10分 需侨办开俱身份证明
来源:北京日报 2007-3-16 10:46:00 【字体:小 大】

  昨天,记者从市侨办获悉,今年办理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归侨学生中、高考身份证明工作即将开始,据悉“三侨考生”办理完身份证明后,高考分数将享受10分的照顾。

  据市侨办负责人介绍,“三侨考生”是指父(母)是回国定居的华侨,其子女具有北京市的常住户口,称归侨子女;父(母)是定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其子女具有北京市的常住户口,称华侨子女;从国外回国定居并就学的华侨,称归侨学生。今年本市办理参加高考的“三侨考生”在3月20日至4月20日办理身份证明;参加中考的“三侨考生”在5月10日至5月31日办理身份证明。“三侨考生”办理完身份证明后,报考高中时(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考生原有分数的基础上每科加1分录取;报考普通高等院校时,在考生原有分数的基础上提高1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市侨办负责人还介绍说,归侨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华侨在京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在京借读的华侨学生不享受上述照顾政策。“三侨考生”可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政府侨务办公室办理身份证明,具体可上市政府侨务办网站(www.bjqb.gov.cn)查询。(记者:周暹)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