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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严禁高考报名弄虚作假
来源:深圳新闻网-晶报 2006-3-1 13:52:51 【字体:小 大】

来源:深圳新闻网-晶报

严禁高考报名弄虚作假

今年高考高职类普通类网上报名3月8日开始

    晶报讯 2006年普通高考普通类和高职类报名将于3月8日开始。昨日市招考办公布投诉电话并重申: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为追求所谓“升学率”违反高考工作规定,赶成绩较差的学生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昨日市招考办发出有关高考报名工作通知,要求各中学要认真做好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生的集体报名工作,不得拒绝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在本校报名;不得以学习成绩优劣作为借考条件;不得以重读生假冒应届生报名。各报名站负责具有深圳户籍的往届生、社会青年及具有深圳户籍的市外高中应届毕业生的报名工作。不得接受在本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应届生报名。

市招考办还重申: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为追求所谓“升学率”,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考生证件、证明、档案材料及用其它欺诈手段,骗取考试资格。对违反高考工作规定,赶成绩较差的学生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学校和个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和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追究当事人和学校校长及有关报名工作人员的责任,从严处罚,通报全市。

据悉,根据省考试中心的考务规定,高考考生报名及参加考试,必须核验其《身份证》。各学校(报名站)要认真核对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将身份证复印件贴在《考生资格审查证明书》上备查。对考生(含借考生)的户籍身份有嫌疑的,要报请省、市公安部门对其户籍作进一步核查。对伪造户籍的考生,何时发现何时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则取消其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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