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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复试
来源:清华大学法学院 2011-3-17 11:02:40 【字体:小 大】

清华大学法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25日-27日进行,请复试名单中的考生于3月14-18日(正常上班时间)电话确认本人复试资格,法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62781334,不再发书面通知。考生须通过网上缴费平台(http://tsinghua.cpge.cn)缴纳100元复试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月25日上午8:15开始资格审查;

   地点:明理楼107室(法学硕士)、

   明理楼108室(法律硕士)

   3月25日下午2:00-4:00专业笔试;

   3月26日上午8:30开始法律硕士面试;

   3月27日上午8:30开始法学硕士面试;

   (复试的分组名单、具体地点,请于3月25日查看法学院大厅布告栏)

   复试时请携带以下材料以备资格审查: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一张1寸免冠照片备用(体检表用);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交复印件一份,不收原件。

   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清华大学法学院

201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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