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机电工程学院2013年考研复试细则 |
来源:3773考研 2013-4-9 16:10:46 |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2、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建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导师资格、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 3、第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的人选由研究生院按照分数线确定,考生必须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复试。 4、复试包括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及面试三部分,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按招生目录要求确定,考试时间为2小时;外语听力成绩满分为50分;口语测试及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每个考生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中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诚信等方面。 5、笔试试卷有明确的赋分标准,采用密封方式阅卷;外语听力考试由学校统一安排;综合面试由学院安排,考生的复试顺序随机确定。 6、面试总成绩150分,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表达能力、发展潜力、回答问题的灵活性等。面试的赋分标准为外语口语考察(20分)、专业素养考察(60分)、学业素质(15分)、科研发展潜力(45分)、表达能力(10分)。所有专家评分的平均分为考生的的最终面试成绩。 7、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笔试成绩不合格、外语听力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均视同复试成绩不合格。 8、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英语听力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笔试成绩、英语听力成绩、面试成绩、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9、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由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无误后,由工作小组拟订建议录取名单上报学校,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议名单审核后,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同时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入学考试方式、初试成绩和复试情况等确定考生的录取类别。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必须在4月30日前提出申请,并签署相关协议后,才能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10、学校认为需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学校对拟录取考生政审时,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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