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省招生部门获悉,2009年研究生阅卷已全面启动。3月上旬,考生可以通过招考主管部门及院校研招办查询初试成绩。
一、分数查询方式
按照各个招生院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考生可于3月初通过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或招生院校研招办查询考试成绩。
二、复试时间
全国统一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将在4月初公布,复试时间为4月上旬至5月下旬。
三、复试办法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四、考查范围
包括英语口语、专业基础知识及应用、专业技能的掌握、政治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的考试与考察。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不含“MBA”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一律加试。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