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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201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4-3-13 20:21:24

湖南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201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通知

  湖南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是2013年新成立的一个研究中国经济、金融的国际性研究中心。目前中心有两个研究所:经济研究所和金融研究所。中心师资将全部由全职海归教师及海外特聘教授组成。中心课程体系和课程设置与美国研究类高校一致,采用国际化人才培养方式,主要课程均为全英语教学。2014年参加湖南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且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自行划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以参加我中心复试。另外我中心接受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现将调剂相关办法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由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凡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2.中心将于3月22日上午9:00-11:30,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地点:湖南大学北校区行政楼四楼403行政办公室。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缴纳复试费120元/生。

  3.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中心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携带本科学历证书、学位正式(原件及复印件);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办理打印),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往届生提交的所有验证报告必须均为近期验证的报告。

  二、中心关于接受校内调剂的规定

  (一)、接收调剂方向及计划接收调剂名额

  参照国内外经济学科发展的情况,我们中心开设以下六个对中国未来发展有着重要应用前景的学科方向:

  1.劳动经济学(LaborEconomics)

  2.健康经济学(HealthEconomics)

  3.产业组织学(IndustrialOrganization)

  4.运输经济学(TransportationEconomics)

  5.发展经济学(DevelopmentEconomics)

  6.金融学(Finance)

  其中1-5属于经济研究所方向,6属于金融研究所方向,6个方向共计划接收调剂名额18名。

  (二)、校内调剂申请条件

  欢迎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踊跃申请:

  2014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生;

  原报考专业为经济学[02]、管理学[12]学术型专业(业务课一须为);

  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湖南大学复试分数线要求;

  具备优良的数学基础和英语能力;

  有进取心,刻苦认真的学习精神和浓厚的研究兴趣;

  本科为985或211高校的考生将优先考虑;

  中心强调数学基础,逻辑思维能力和外语水平,经济学基础并不作为主要考察条件。符合以上条件且能够按时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书者,均可申请调剂。

  (三)、调剂程序

  1.由于本次调剂为跨学院调剂,考生须在3月17日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调剂申请表),申请须手写签名,送至湖南大学研招办(南校区逸夫楼北栋204),也可传真至自动传真电话:0731-88822863;

  2.考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的调剂复试。一旦申请调剂将视为考生主动放弃所报考专业第一志愿专业复试资格。考生不再参加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必须参加我中心专业的笔试和面试。

  3.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合格后推荐至我中心招生负责部门;结合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初审意见以及中心招生委员会审核意见确认接收参加调剂复试名单,并于3月20日在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调剂复试名单。

  三、拟录取办法

  中心计划本次面试23名硕士研究生,计划录取19人。

  中心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录取工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按湖南大学规定,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在综合面试过程中发现考生该项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2014年国家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缴纳学费。学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

  拟录取所有考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方案将按照学校文件要求,由中心确定后再另行公示。

  四、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一)时间:3月21日至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二)地点:湖南大学医院(南校区登高路56号,东方红广场往后约200米)

  (三)咨询电话:0731-88822339

  (四)流程:

  1.到校医院财务室领取体检表和检验单(可提前到校医院领取),缴纳体检费50元/人。

  2.准备1寸近照一张,体检表和化验单分别填好报考的学院、专业、姓名、性别、年龄等。

  3.按体检表要求完成体检。体检抽血时间:早上7:30-10:00(抽血时请空腹,前一天注意休息,可以喝适量清水,不要太劳累,不要饮酒。)请考生根据体检安排时间,及时参加体检。

  体检结果直接反馈研究生院,个人请勿查询。

  五、其他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不参加资格审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录取。

  3.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初试成绩。

  4.考生凭准考证(或者《资格审查合格单》)和身份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5.调档:考生在参加复试后,中心将给复试考生发放调档函,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要求脱产学习的考生将个人档案和工资关系调入我校。

  联系电话:0731-88684822联系人:梁老师罗老师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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