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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华中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

来源:爱考网 [2019-10-7]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华中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
一、学院简介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设有 3 个系、5 个研究所、1 个中心实验室。拥有环境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3 个本科专业;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规
划与管理、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5 个硕士点;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
士点和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环境规划与管理 5
个二级学科博士点;以及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建有 1 个省级重点学科、
1 个部级重点实验室、1 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 1 个省级教学示范中心。全院教职工 82
人,其中青年千人 2 人,教授 24 人、副教授 25 人。
学院专业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己任。学科涉及生态、
生命、化学、材料、机械、工程和医学等领域;在水环境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研究、环境生
物/生态技术、水质工程技术与装备、固废资源化和绿色能源等方面具有自己的特色和优势;
学院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 56 项、“十三五”国家重点研究计划项目或课题和国家
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或课题 15 项、国家“863”、“973”等项目 10 项;年科研经费 2000 余
万元;先后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 7 项、二等奖 2 项、三等奖 6 项;主编国家、行业标准
十余项;获批专利六十余项;发表论文被三大索引收录 1000 余篇,出版专著十余本。
二、推免生招收计划
2020 年全院招收推免生包括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同时招收一定数量的直博生,
各学科专业具体招收指标分配如下:
类别 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拟接受推免生比例
硕士学术型
081403 市政工程 50%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
工程
50%
083001
083002
环境科学与工程 50%
总计 50%
硕士专业型
085900 土木水利 50%
085700 资源与环境 50%
总计 50%
类别 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拟接受直博生比例
直博生 081403 市政工程 20%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
工程
20%
083001
083002
环境科学与工程 20%
总计 20%
注:上述指标仅作为初步计划,实际执行时可能会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进行微调。
三、申请条件
(1) 国内高校 2020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能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入学之前
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者。
(2) 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
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 申请本科直博者,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有较强的
科研创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四、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
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按照中国研招网规定时间,
建议提前 2 天),网上缴费,网上提交 PDF 版相关材料,材料应提供个人基本情况包括有效
身份证件、可靠的电话号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胸透、
五官科、肝功能两项(ATL 谷丙转氨酶、AST 谷草转氨酶;本科正式成绩单与专业总评成
绩排名原件(需加盖本科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公章);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
书或成绩单等。如申请本科直博,还须提交《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与申请学科相关的
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须专家本人亲笔签名)。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
“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学院不再接收其它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申请材料一经
提交,恕不退还。
2.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考生报名后 48 小时内,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 48 小时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
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超出规定时间未接受复试通知,学院可撤销对考生
的复试通知。
4.复试时间
获得复试资格的推免生一般在 9 月 26 日-9 月 30 日之间来校参加复试,复试时只须携带
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不需其他纸质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
供的材料为准。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
资格。
5.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学院汇总复试情况,报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
三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
6.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学院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
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院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7.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
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
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8.录取工作
推免生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调取档案等程序完成后于 2020 年 6
月发放。
五、复试细则
1、基本规则
2020 年推免生招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按照学校统一部署, 本着“公正、公平、公开”
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复试及录取细则:
(1) 学院成立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复试工作和录取进行统一领导。各系组成推
免生复试小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参与复试的所有工作人员,应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
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规范地做好各项工作,杜绝各种违规、违纪事件发生。有亲属参
加复试的老师应回避。
(2) 根据网上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审核考生材料,按照计划招收推免生指标数的 120% 确定参
加复试生名单,各专业额满即止。复试名单确定后,上网公布并通知学生。
(3) 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按系(专业)分若干小组进行,地点由各系自行安排。
(4) 复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复试小组(分组)成员参照学校研究生院所定评分细则进行评
分,最终评分由各复试小组组长审定、签字后生效。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取得待录取
资格。
(5) 根据公平、公开、自愿的原则,由各系组织指导教师和录取学生实行双向选择,充分尊
重学生和教师的意愿。
(6)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教师和学生双方意愿,由各系确定初步录取名单并及时报学院推免
生招收领导小组审查,由学院推免生招收领导小组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
(7) “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考生分别参加本专业组织的复试,并享有报考学位类型录取的
优先权。
(8) 细则的解释权在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细则与学校有关规定相抵触处,按学校有关规
定执行。
2、面试形式
 内容:专业知识、研究潜质、人文素养、心理素质和思想品德考察等;
 时间:每人 15 分钟左右;
 形式:采用自由问答的方式进行。
六、奖助学金
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从 2020 年起,学校拟设立“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推免生和公开招考学生。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在入校后按文件规定申请一次性的新生奖学金。奖学金评选条件和参考
标准如下(最终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奖项 评选条件 金额
特等奖
来自“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对应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
排名前 10%高校,学生为专业排名前 1%或第一名。
15000 元/人
一等奖 来自“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对应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或学科评估排名前 10%高校,学生为专业排名前 5%。
10000 元/人
二等奖
来自“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对应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或学科评估排名前 10%高校,学生为专业排名前 10%;或
学科评估排名前 20%高校,学生为专业排名前 3%。
5000 元/人
七、其他说明
学费、住宿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最终核
定为准。
八、服务信息
1、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电话:027-87542552,027-87541746
2、学院研究生教务办:
电话:027-87792403
联系人:李老师 杨老师
2、学院官方网站:http://ese.hust.edu.cn/
3、环境学院推免复试 QQ 群:363019913 申请加入:学校+专业+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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