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
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黑学位办函[2010]12号
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0]37号)及《关于做好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0]40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10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类别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法律硕士(J.M)、教育硕士(Ed.M)、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农业推广硕士(MAE)、兽医硕士(VMM)、公共管理硕士(MPA)、公共卫生硕士(MPH)、军事硕士、会计硕士(MPAcc)、体育硕士、艺术硕士(MFA)、风景园林硕士(MLA)。
(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二、报考方式
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网报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报时间:7月2日—7月16日
网报网址:http://www.hljxwb.com
现场确认时间:7月17日—19日
在黑龙江省报名,参加黑龙江省考区考试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登录上述网站,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并牢记报名编号,并在规定时间内持资格审查表(样表)和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到规定的现场报名点照相、交费、签字确认(现场确认程序详见附件1)。
现场确认地点:全省共设现场报名确认点6个,即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东北石油大学和齐齐哈尔大学,分别负责报考相关类别考生的确认工作。其中,哈尔滨医科大学同时负责所有报考黑龙江省以外招生学校所有类别报考者的现场确认工作(详细时间及地点见附件2)。
三、考试时间:10月30日-31日
考试科目:详见附件3
四、全省现场确认报名汇总时间、地点
汇总时间:7月22日上午9时
汇总地点:黑龙江省教育厅404室
四、资格审查
(一)考生须持现场确认打印输出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将资格审查表、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时间请详询招生单位)。
(二)省学位办将按国务院学位办要求,在录取工作结束后对部分考生进行随机抽查报考资格,检查招生单位的资格审查和录取工作。
(三)在考生毕业获取学位进行学位信息报送时,我办将对所有获得学位的考生进行照片等相关信息复审,一经发现有违纪行为,将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处理,直到取消学位资格。
五、其它事宜
(一)请各招生单位于7月1日前将招生简章链接网址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省学位办。
(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精神,2010年全国联考每人每科按80元标准收取报考费。
附件:1、2010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附件1.doc
2、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黑龙江省考区报名点一览表黑龙江省专业学位报名安排.xls
3、2010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附件3.doc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