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甘肃及西北地区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培养高层次的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人员,2010年我校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招收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研究生(论坛) 。
一、学位性质和培养目标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一种专业学位,主要培养高素质应用型、综合型、专业化从事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的新型公务员。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将逐步成为国家公务员从业的一个基本条件。
二、招生对象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三、招生专业方向及考试科目
专业 |
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考试方式 |
公共管理硕士 |
地方政府与行政管理 |
50 |
英语(论坛)
‚公共管理基础
ƒ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
„政治理论 |
‚ƒ实行全国联考,„学校单独命题,录取前组织考试。 |
社会保障 |
教育管理 |
民族宗教管理 |
金融与财政管理 |
人力资源管理 |
考试大纲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版)和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编写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政治理论参考书目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叶敦平主编(社政司),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版。
四、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和学位授予 学制三年,根据生源情况分为半脱产和在职攻读两种学习方式。完成规定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后,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通过者,按相关规定授予MPA专业学位。
五、报名、考试及费用网上报名时间定于2010年7月3日-14日,届时登陆http://zzlk.nw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2010年7月16日~17日。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现场报名点照相、缴纳考试报名费320元、打印《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确认报名信息,持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后交回我校研究生学院招生部。考试时间:2010年10月30日、31日。学费8000元/年(合计24000元)。
联系部门:西北师大政法学院MPA教育中心办公室(教学10号楼D区308室)
咨询电话:0931-7971062(政法学院办公室 张老师)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
邮政编码:730070
网 址:http://master.nwnu.edu.cn/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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