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招生考试网 - 考研 - 在职考研 - 正文

 
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来源:华东政法大学 2010-7-13 【字体:小 大】
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华东政法大学1952年建校,是我国设立的第一批政法院校。半个世纪以来,在政治、法律、管理等学科和领域培养了大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高级人才。现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0】37号)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论坛) 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0】40号文)精神,面向全国招收公共管理硕士(以下简称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胜任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企业部门公共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专业管理人才。

二、招生专业方向

1、司法行政管理2、行政管理3、社会保障 4、社会工作与社区管理

三、专业学位代码 4901

四、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取得学历证书的在职人员。

五、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所有报考者须在7月3日上午9:00至13日下午5:00前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或 www.shmeea.com.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为提高报名效率和采集考生信息准确性,所有考生必须通过网络提交报名信息,并仔细检查,发现有误,及时修改。注意牢记网报编号。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现场确认:报考者在7月16日至18日持网报编号到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同时领取并认真阅读《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报考者当场核对 “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签字栏中的“报考信息确认及考试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后,签字确认。由报考者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

现场确认点

地址

地点

日期

时间

同济大学

四平路1239号

瑞安楼(研究生院)底楼大厅

7月16日- 18日

8:30-16:00

周六、周日

照常办理

上海交通大学

闵行东川路800号

陈瑞球楼(研究生院)底楼大厅

上海财经大学

中山北一路369号

大礼堂附楼

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确认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待定。

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有关招生学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考试科目及时间

MPA专业初试为全国联考,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1、联考科目:⑴ 英语(论坛);⑵ 公共管理基础;⑶ 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三门。

2、联考时间:2010年10月30日-10月31日

3、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主管部门安排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复试科目及时间:复试政治理论笔试及综合素质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进行。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参考书目

1、外国语: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公共管理基础及综合知识: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九、录取

1、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2、被录取的考生于2011年春季入学。

十、培养方式及学费

1、MPA研究生的学制为两年半至三年,培养方式为半脱产在职学习。上海学员授课时间为晚上或双休日,外地学员授课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2、培养费用为35500元/人,可一次性付清,也可按学年分三次支付。

十一、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华东政法大学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授予华东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河东新教楼MPA教育中心。

邮编:200042 ;

主页:http://www.mpa.ecupl.edu.cn;

电话:021-62071556,021-62071553;

传真:021-62071871 电子邮箱:hdzfmpa@126.com

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

华东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0年6月27日



 
看了这篇文章的网友还关注以下文章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考研新闻
    成绩查询
    考研复试
    试题答案
    复试分数线
    考研调剂
    考研录取
    考研简章
    考研大纲
    考研复习
    考研政策
    模拟试题
    考研院校
    考研专业
    在职考研
    法硕
    同等学力申硕
    博士生
    MBA|MPA
    推免生
    新闻传播硕士
    专业硕士
    考研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