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院2011年广西、江西两省艺术类单考
各专业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我院2011年广西、江西两省艺术类单考各专业术科阅卷、成绩登记及复查工作已顺利完成,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各省区以1:4的比例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经研究决定,已划定各专业合格线,具体情况如下:
招生省份 |
科类 |
合格分数线 |
广西 |
音乐类 |
231分 |
美术类 |
216分 |
江西 |
音乐类 |
233分 |
美术类 |
245分 |
另外,考生可通过我院艺术类成绩查询系统(http://zsb.host.hstc.edu.cn/enter.htm)进行成绩查询。
韩山师范学院招生办
201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