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使用校考成绩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要求均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即3门科目总分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不低于60分。美术学(史论、博物馆学)、书法学、雕塑、摄影、服装设计与表演等本科专业除外。
2、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录取时一次性投放“双上线”考生第一志愿档案,学校应在我省文化课和专业课“双上线”的基础上按院校招生章程制定录取原则。
3、艺术类本科一批指普通二本以上艺术类院校及专业;艺术类本科二批指独立学院(民办院校)艺术本科院校及专业。
4、使用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院校的控制分数线:专业课合格,文化课艺术类本科一批210分;艺术类本科二批2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