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使我省体育专业考试、体育加分与高水平运动员测试评分标准更加科学、规范,根据近几年该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和有关新要求,经组织专家论证,对《湖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与体育竞赛优胜者测试标准》(2012年版)进行了重新修订,并更名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体育加分与高水平运动员测试评分标准》(2014年版),现印发你们,请你们积极做好宣传,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13年12月11日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体育加分与高水平运动员测试评分标准(点击下载)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体育加分与高水平运动员测试评分标准(2014年版)
第一部分 体育专业考试
一、考试项目设置及分值
考试项目分为身体素质项目、辅助技术项目、专项技术项目三部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1、身体素质项目(满分170分):包括100米(90分)和五米三向折回跑(80分)。
2、辅助技术项目(满分40分):在篮球往返运球单手低手投篮、排球传球垫球、足球运球绕杆射门三个项目中,考生按要求选择其中一项考试。
3、专项技术项目(满分90分):在田径[含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铅球、铁饼、标枪、三级跳远(男)、撑杆跳高(男)、跳高、跳远]、篮球、排球、乒乓球、足球、羽毛球、网球、武术、游泳、体操、艺术体操、健美操、跆拳道项目中,考生任选一项考试。
二、考试细则及评分标准、方法
(一)身体素质项目
1、100米跑。
考试细则:按田径运动竞赛规则全能项目100米跑的规定进行考试。
评分标准:详见表1、表2。
2、5米三向折回跑
考试细则:
(1)场地设备:(见图1)场地为一直角的两边和中间角平分角线组成的各长5米、宽5厘米的三向跑道线;起终点均设在直角顶点处(起、终点线均经过A点,其中起点线垂直于AB,终点线垂直于AD),在起终点三向跑道的顶端各画一条长40厘米、宽5厘米的标志线。
(2)动作规格:考生从起点以站立姿势起跑,先向右边跑道跑进至顶端,用脚踏标志线后返回原起点;然后向中间跑道跑进至顶端,用脚踏标志线后返回原起点;再向左边跑道跑进至顶端,用脚踏标志线后返回原起点(即终点)。在考试中,手不准撑地。
(3)考试方法:按符合动作规格的跑进路线跑完全程,以电动计时器或3块秒表计时,按田径运动竞赛规则确定成绩。成绩为0分者,可再重考一次,最终成绩按考生重考成绩扣除该项目总分的10%计算。继续为0分者,可再重考一次,成绩按考生成绩扣除该项目总分的20%计算,每位考生最多只可重考两次。
评分标准:详见表3、表4。
附 身体素质考试项目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