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教育局了解到,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美术专业我省将组织统一考试,具体安排为2008年12月28日上午8:30至11:30考造型基础,下午2:00至5:00考色彩基础。
考生凭《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若准考证损坏、污涂视为无效。
考生参加考试时,要携带画版、画架、铅笔、橡皮、水粉、马扎、图钉、小水桶等美术考试用具,不准将手机、传呼机和带有记忆功能的电子产品带入考场。画纸由考点提供。
我市设青岛六中、青岛九中南校区(原青岛十一中)和青岛艺术学校3个考点。考生可于12月27日下午4:00后到考点熟悉环境,但不得进入教学楼。
考生在考前15分钟由监考人员带入考场,考生迟到15分钟不准入场,考试90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试卷不得留边框,不得用胶带纸固定,一律用四个图钉固定四角(图钉自备)。试卷信息栏之外的地方不得署名或加盖名章,不准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考生不得使用定影液或同类产品喷涂试卷和画面。
为规范考试行为,严肃考风考纪,省考试院修订了《山东省艺术类专业违规处理规定》,对违纪和作弊行为及其处罚措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对各类违纪行为,省考试院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并将违纪事实记入其电子档案;对各类作弊行为,省考试院将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其电子档案。
相关链接:考点地址
青岛六中:观象二路17号(市立医院南面);
青岛九中南校区(原青岛十一中):阳信路2号(市立医院东面);
青岛艺术学校:丹东路13号(大连路、登州路、齐东路之间)。